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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发布时间:2018-03-07
3月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刘家义说,这次宪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刘家义说,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在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对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体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心愿和意志,体现了“四个自信”,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次宪法修改,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党是领导一切工作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有利于维护党的执政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次宪法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等,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刘家义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抓好各级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阐释,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推动法治山东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